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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天回診,康娜利醫生給我下了一道禁令:兩週內全面禁止運動!連在水中慢走都不行。

昨天去游泳以後,晚上睡覺睡得很不好,大腿又開始抽痛。於是醫生要我不要做任何運動,讓肌肉好好休息吧。

而我google的結果,查出 “过度运动可为发病诱因”;所以我也只好死心,聽醫生的話,絕不運動。

這回回診的好消息是,醫生說我的腿有軟化的跡象,比起上次回診時,狀況好很多;我也沒有低溫燒了,也沒有水腫、盜汗了;醫生似乎很滿意我的發展。

再者,再過兩個星期類固醇可以減量,從60 mg減到50 mg。由於類固醇對胃、骨質都會有不好的副作用,雖然我還沒感覺胃有什麼不舒服的地方,康娜利醫生除了開鈣片+維生素D以外,還開了胃藥給我;要我先預防。

只是,這胃藥好貴。就算Publix給我的不是名牌藥,扣掉保險公司付的部份,還要自付30塊......

看來,我真的和“會員制”無緣,反正YMCA會員取消後兩個月內,還可以免費恢復。八月我回台灣也用不到,七月初就記得去取消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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